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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载守护 江河焕新——松辽流域全面推行河长制十周年巡礼

发布时间:2026-11-02

来源:本站

十年治水路,江河换新颜。全面推行河湖长制,是党中央、国务院立足解决我国复杂水问题,保障国家水安全,从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出发作出的重大决策。十年来,水利部松辽水利委员会(以下简称松辽委)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定不移践行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和关于治水重要论述精神,精耕细作,久久为功,推动河湖长制从“建章立制”到“重拳治乱”,再到“打造幸福河湖”迭代升级,流域河湖面貌持续向好,水生态环境不断改善,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增强。

织密责任网络 凝聚共治合力

松辽流域地域辽阔、水系发达,是我国“两屏三带”生态安全战略格局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维护国防安全、粮食安全、生态安全、能源安全、产业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多年来,松辽委深入践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强化河湖长制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流域“一盘棋”思想,深化流域统筹、区域协同,严格河湖水域岸线空间管控,加快复苏河湖生态环境,积极探索幸福河湖建设,逐步构建起流域统筹、区域协同、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河湖管理保护格局。

责任体系不断完善。流域四省(自治区)全面建立河湖长制,已实现省市县乡村五级河湖长责任体系全覆盖,6.8万名河湖长躬身一线、履职尽责,真正实现每一条河流、每一个湖泊都有人管、有人护。广泛建立“河湖长﹢警长﹢检察长﹢法院院长”等协作机制,形成了推进河湖保护治理的工作合力。流域省级总河湖长高位推动,安排部署河湖治理保护工作,十年来,累计召开总河湖长会议51次、签发总河长令44份,带头巡河922次,以“头雁效应”层层压实管护责任。各级河长办切实履行组织、协调、分办、督办职责,统筹住建、发改、生态环境等部门,以高度的政治站位和强烈的责任担当,纵深推进河湖长制工作。

法治管理不断强化。流域四省(自治区)逐步将河湖长制写入地方立法,相继出台河湖长制条例,修订完善河道管理条例等地方性法规,通过立法压紧压实各级河湖长和相关部门责任,实现职责法定、履职有据。黑龙江省制定河湖长履职细则、述职制度,推动履职标准化、规范化;吉林省建立正向激励机制,累计通报表扬99个集体、70名河湖长和249名先进个人,营造比学赶超的护河氛围;辽宁省深化“河长﹢”协作机制,组织全省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聚焦河湖管护重点领域开展专项行动,凝聚强大治水合力;内蒙古自治区建立基层河湖长弹性巡查机制,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河湖治理保护,提升河湖管护质效。

跨界联动不断深化。强化统筹协调,牵头建立松花江辽河流域省际河湖长制工作联席会议机制,连续五年召开联席会议,统筹部署河湖岸线清理整治、幸福河湖建设、西辽河干流和老哈河治理、围堤排查等专项行动,推动流域各省(自治区)合力攻坚。建立松辽委与省级河长办协作机制、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联合有关省级河长办、检察机关及市县级河湖长累计开展联合巡查、会商9次,推动松花江、嫩江、西辽河等重点河湖“四乱”(乱占、乱采、乱堆、乱建)问题清理整治。

攻坚沉疴顽疾 守护健康河湖

河湖治理非一日之功。十年来,松辽委统筹流域各地坚持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以钉钉子精神清乱象、保安澜、修复生态,久久为功纠治河湖治理沉疴顽疾。

水旱灾害防御有力有效。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不断完善水旱灾害防御“三大体系”。推动成立辽河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实现流域防汛抗旱统一调度。科学实施尼尔基、丰满、白山、察尔森4座直调水库洪水调度,有力应对2022年辽河编号洪水、2024年丰满水库1933年有资料以来最大洪水等,全力筑牢防洪减灾安全屏障。坚持保供保灌,科学实施抗旱应急补水,有效应对齐齐哈尔、赤峰、兴安盟等地阶段性旱情,有力保障流域供水安全、粮食安全、生态安全。

水域岸线管控成效明显。纵深推进河湖库“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组织开展河湖岸线利用建设项目和特定活动清理整治、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排查整治等专项行动,累计解决“四乱”问题4.46万个,恢复行蓄洪空间,筑牢河道行洪安全防线。黑龙江省建立“黄、橙、红”三级问题整改预警机制,形成“源头预防—精准核查—高效整改”闭环管理;吉林省配套制定围堤整治、耕地种植结构优化、永久基本农田调整补划等专项方案,规范河道内耕地管理;辽宁省、内蒙古自治区联合清理老哈河13公里围堤、9630亩阻水片林,落实348公里主河槽禁种,河道行洪能力显著提升。在2025年老哈河超警洪水中,典型断面洪峰流量较2024年增加27.5%,水位降低1.5米,整治成效历经实战检验。

河湖管护精准高效。加快构建“天空地水工”一体化监测感知系统,实现流域内25部测雨雷达数据共享,搭建遥感综合服务平台、无人机综合应用平台、视频级联集控平台。完成数字孪生嫩江、数字孪生尼尔基等5项数字孪生建设,数字孪生水利体系架构基本形成,“四预”支撑能力有效提升。全面完成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1平方公里以上湖泊管理范围划定与复核,河湖管控边界精准落图落地;完成第一轮河湖健康评价,逐河逐湖建立健康档案,滚动编制“一河(湖)一策”,实现精准施策、靶向治理。常态化开展河湖库地物遥感图斑解译和复核“回头看”,累计解译图斑13万个、复核图斑4.5万个;视频监控、无人机巡测、遥感卫星协同发力,打造全方位、全天候、全要素的河湖智能化监管系统,让河湖拥有高效智能的“云管家”。

河湖生态持续向好。深入实施母亲河复苏行动,纳入第一批母亲河复苏名录的6条母亲河实现全线贯通。持续实施西辽河生态水量调度,断流26年的西辽河干流连续两年全线过流,成为流域生态治理的标志性成果。流域18条重要跨省江河生态流量达标率提高至99%,国控断面Ⅰ~Ⅲ类水质比例由52.8%提升至81.7%,水土保持率提高至79.86%,建成生态清洁小流域126个,水生态底色越擦越亮。

水资源刚性约束不断强化。严格落实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从严确定流域用水总量和水资源开发利用强度上限,深入实施国家节水行动。十年来,流域用水总量由698.05亿立方米降至609.5亿立方米,万元GDP用水量(当年价)由118立方米降至85.04立方米,农田灌溉亩均用水量由361立方米降至318.22立方米,非常规水利用量由6.3亿立方米增加到16亿立方米,以占全国13%的农业用水量,贡献了全国四分之一的粮食产量。仅“十四五”期间,松辽委以节水控水、水源置换、生态回补、强化监管为抓手,统筹流域与区域、地表与地下、工程与管理,积极推进重点区域地下水超采治理。三江平原等4个重点区域压减地下水超采量30.5亿立方米,地下水水位回升幅度在0.11~2.93米之间,哈尔滨、大庆、四平、呼伦贝尔等地下水超采区成功销号。

厚植生态底色 共绘幸福河湖

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十年来,松辽委坚持以流域为单元,以河湖长制为抓手,因地制宜,努力建设造福人民的幸福河湖。

漫步松辽大地,幸福河湖各美其美。建成幸福河湖675条(段),9条河流入选中央财政支持的幸福河湖建设项目。黑龙江省的老槽河、宝石河,打造出独具魅力的极地冰雪河湖景观;吉林4223公里的“万里绿水长廊”,串联起长春现代化都市圈的水脉人文;辽宁省的小汤河深度挖掘滨河历史文化,构建出生态、健康、文化多维融合的沿河风光廊道;内蒙古自治区的孝庄河依托引绰济辽生态补水,助力西辽河生态复苏,水清岸绿、河畅景美的生态成果惠及沿线万千群众。

积极探索河湖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开发“河湖﹢”经济融合发展产业项目。黑龙江省铁力市东方红水库在全国率先开创水库淤积物资源化利用EOD模式;吉林省吉林市查干湖以冰雪渔猎文化旅游节为载体,创新“冰雪﹢”“河湖﹢”经济融合发展模式;辽宁省抚顺市完成全国首单黑土区侵蚀沟治理新增耕地指标交易;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完成“小流域﹢侵蚀沟”水土保持生态产品价值转化交易。一系列创新实践,让“绿水青山”变“金山银山”,把生态优势加速转变为发展优势。

深耕宣传引导,讲好新时代河湖治理故事。松辽委多措并举推进流域河湖长制宣传,以专题专栏、联合巡查、会议宣介、典型推介、主流媒体报道构建立体传播矩阵,提升社会知晓度,引导群众参与河湖保护,推动形成流域河湖共建共治共享格局。黑龙江省健全社会力量参与河湖保护治理工作机制,设立“民间河湖长”组织212个、“民间河湖长”2586人。吉林省连续6年开展“我和母亲河”等主题宣传月活动,推进河湖长制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辽宁省成立飞行河长志愿者团队,利用无人机航拍对河湖环境开展义务巡查,及时发现并上报破坏水环境行为。内蒙古自治区开展“守护幸福河湖畅游生态北疆”亲水地标推广活动,持续扩大河湖长制宣传覆盖面,营造全社会关爱河湖的良好氛围。

十年笃行实干,河湖长制行稳致远。阔步迈向“十五五”,松辽委将持续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深化河湖长制改革为抓手,以科技创新为支撑,以增进民生福祉为目标,奋力谱写安澜江河、生命江河、幸福江河崭新篇章,为推动新时代东北全面振兴提供有力的水安全保障。

来源:中国水利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