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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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 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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Ⅰ
战略———正确认识农村供水保障工作的新发展阶段
“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以及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十四五”规划制定的近期发展目标围绕的核心就是人民,以满足不同阶段人民的美好生活需求为目的。农村供水保障工作作为一项直接的民生工作,对不同阶段我们党和国家的战略目标的落实都将起到重要的作用,具有关键的战略意义。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了“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第一个一百年,是到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年时(2021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第二个一百年,是到新中国成立100年时(2049年)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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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
战术———全面实施农村供水保障工程
据统计,“十三五”期间通过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各地累计完成投资1155亿元,其中中央投资143亿元,受益人口1.64亿人。这组数字背后是一系列水利惠民工程,中央政策领衔,各级政府投入,市县负责落实,最终在农村供水领域实现了全民脱贫,也使千家万户实现了“喝好水”,可以说,这个过程中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是重要的基础,未来农村供水保障工程建设也是进一步巩固这一目标的保障。
“十四五”时期农村供水保障工作要把“安全水”实现全覆盖,为实现这一目标,中央层面将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作为“十四五”时期农村供水保障工作的基本原则,这里巩固的是从实施饮水解困到饮水安全再到巩固提升的成果,从实践来看,就是要保障现有的农村供水工程有效运行,提升的是“十四五”时期的农村供水工程效果,比如:强调稳定水源工程建设、提高水源水量和水质保障水平;提高饮用水的深度处理技术,对各地存在的典型水质超标等用水不安全问题进行深层次的解决,提升供水水质保障水平;加强信息化在农村供水工作中的应用,以数字政府为导向强化数字农村饮水安全,提升运行管理水平。这些提升工作均要以农村供水保障工程的建设完善与提档升级为路径,技术和发展理念均要依托工程实践来实现。
“幸福水”应该是农村供水保障工作的终极目标,所谓“幸福水”至少应包括3个层次的概念:首先是便利可直接获取,其次是对人体安全有益健康,再次是生态绿色。从实践来看,“十三五”时期主要是围绕农村地区基本用水保障布局开展相关工程建设,一方面是规模化水厂建设,另一方面是较偏远地区的集中供水工程建设,通过集中联建使农村地区饮水安全得到了全覆盖,在脱贫攻坚战的后两年针对氟超标等水质问题各省进行了点状的工程布局。从“十四五”农村供水保障工作的规划来看,针对水源工程建设以及针对供水安全及便利性的信息化建设已经被提上日程,供水工程规划是从源头到龙头,工程实践过程中,又以问题为导向进行具体的农村供水保障工程布局,整体农村供水保障工作的阶段性目标都是以具体的工程为举措,通过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区域供水规模化工程和小型集中供水规范化工程的建设,形成完备工程体系,最终实现全民共饮“幸福水”的战略目标,某种程度上讲“全民共饮幸福水”关系到中华民族永续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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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
路径———新发展阶段农村供水保障工程的实现基础
新发展阶段面临着新的战略任务,如果以“幸福水”为农村供水保障工作的终极目标,那么,当下“十四五”阶段伊始应该是这项涉及全民基本生命健康重点工作的战略际遇。从推动工作的角度看,至少应从政策、资金、技术三个层次进行顶层设计,以政策为抓手,以资金作保障,以技术作支撑,才能真正地使农村供水保障工作为实现新发展阶段下的“中国梦”助力。
中央统筹、省级负责、市县落实是“十四五”阶段农村供水保障工作的总基调,从这个布局来看,农村供水保障工作重心在地方,但是中央政策引导是不可少的,而且农村饮水安全作为民生中的民生,政策基调更是极为重要。结合“十四五”时期乃至更远期的工作,农村供水保障工作的政策基础应从以下3个层次发力:一是中央政策应偏重引导性。农村供水保障工作在基层,成效也在基层,而且作为实施乡村建设行动的重要组成内容,从中央到市县,对这项工作均有极为严格的督导与考核,进入新发展阶段,针对农村供水保障工作中央政策应偏重鼓励和引导,从工作方向上对各省工作进行分类,针对各省特点通过倡导新技术、新方案进行实际支撑。二是省级政策应偏重保障性。省级负责决定了未来农村供水保障工作的主要压力在省级政府,作为责任主体,从省级层面出发,除提具体要求外,其政策设计应更偏重保障性,农村供水保障工程作为民生工程,从建设到运营都需要大量的资金和技术要素,省级政策的定性很大程度上能决定这些有效要素偏向这项工作的力度,进而决定了实际的工作成效。三是市县级政策应偏重实操性。具体到市县级政府,作为工程实施主体,其政策设计上更应体现出因地制宜,应在中央引导和省级保障的基础上,充分结合本地区内的农村供水保障工作实际,以及地域特点、财力状况进行工程设计和实施,政策考量应充分体现出针对农村供水保障工作目标的财力尽其用、工程尽其事、技术尽其能,从而用最合适的工程成本换取最明显的工作效果。从农村供水保障工作以及具体的工程特点出发,新发展阶段这种分层次的政策设计思路才能最终把农村供水保障工作导向“幸福水”的目标。
从民生工作的基本特点看,政策设计之后应是经济要素考量,具体到农村供水保障工程,“十四五”时期乃至更远期,在经济支撑和资金支持方面,除依靠公共财政外,更应在资金筹措中充分考虑并体现出其“公益性基础设施且有一定的收益”特点。随着水价政策的逐步完善以及水费收缴工作的强制性乃至法制化进展,其特点更加明显,这个特点的强化实际上为农村供水保障工程提供了更多的融资渠道,政策性银行的低息资金将会更易获取,收益用于偿还本息也将为未来更大规模、更高层次的工程建设提供资金支持。从具体的融资路径来看,“十四五”时期,应统筹整合相关资源,谋划包装投资规模较大、统筹力度较强、经营水平较高的城乡供水一体化和区域规模化供水工程项目,变过去的单个项目立项、依靠自身“小平衡”的模式为统筹立项、整体或区域“大平衡”的模式,通过将有收益的和无收益的项目整合打包实现“肥瘦搭配、以丰补歉”,跨越式提高农村供水项目对金融资金尤其是政策性贷款资金的吸引力度。
在“十三五”时期完成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建设后,新发展阶段下的农村供水保障工程建设将更为精细,技术要素在工程主体中所占比例也会更大,这也是从最初的“吃上水”到最高的“幸福水”不同发展阶段目标逐步深化的必然逻辑结果。从技术要素分析,新发展阶段农村供水保障工程的技术支撑应具备以下特点:一是技术应系统化。随着数字技术的全面普及、数字政府的全面推广,数字农村饮水安全必将在“十四五”期间得到逐步建设和完善,数字化和信息化的应用也将为工程运行带来效率和效益的双提升,因此,从工程特点来看,应充分重视相关领域技术的系统集成优势,在有条件地区充分地体现出基于“幸福水”的农村供水保障工程的信息化、数字化与智能化特点。二是技术应深度化。伴随着脱贫攻坚的全面完成和饮水型氟超标、苦咸水问题的深化解决,我国全域内饮用水的安全问题得到了解决。下一步,应从健康供水、生态供水的层面,倡导对升级版净水工艺、水源地原位修复等技术的应用与实践化,将技术深度化与工程建设精细化结合起来,用技术支撑农村供水保障工程,从而使其发挥更大、更长远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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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
结 语
来源:水利发展研究 202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