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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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省委统一部署,2019年9月20日至11月30日,省委第四巡视组对省水利厅党组进行了巡视。2020年1月8日,省委第四巡视组向省水利厅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增强政治自觉,夯实主体责任
省水利厅党组把抓好巡视整改作为树立“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的集中体现,始终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不讲条件,不打折扣,全力推进整改落实的各项工作。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后,厅党组召开了理论中心组学习会议,再次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讲话精神,并将讲话精神贯穿整改工作始终。及时召开了领导班子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厅党组成员对照反馈意见,结合分管工作,进行了深刻剖析和对照检查,认真开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具体整改措施。厅党组书记、厅长韩沐恩同志组织召开厅机关处室和厅直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的党组扩大会议,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制定整改方案。会上,根据省委第四巡视组反馈的七个方面意见,梳理出57个具体问题,制定整改措施168项,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厅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明确了整改责任处室和单位,落实了责任主体和整改任务。
二是组织整改落实,定期调度推进。省水利厅党组高度关注巡视整改工作,主要负责同志一方面亲自听取整改情况,研究落实具体问题;另一方面,督促各分管厅领导经常调度分管领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针对个别重点难点问题随时进行专项调度。2020年5月29日、11月6日,厅党组两次召开会议研究分析巡视整改工作形势,提出整改工作意见。厅分管负责同志多次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各整改责任处室和单位整改工作落实情况,共同研究解决整改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厅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专门部门和专人具体负责协调推动巡视整改工作,坚持每季度至少调度一次巡视整改情况,对整改工作形成强力推动态势。
三是注重标本兼治,务求整改实效。厅党组把加强作风建设作为推动整改工作的切入点,厅领导班子成员带头转变工作作风,深入实际、紧接地气、解决问题,推动了全厅整改工作深入开展。在问题整改过程中,厅党组既重视对反馈问题的整改,又注重举一反三,防止同类问题发生;既重视解决当前问题,又注重形成长效工作机制,建立和完善了一批规章制度。一年来,省水利厅在“三重一大”决策、节水灌溉、农村饮水安全、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设计变更、小型水库管理、廉政风险防控、新闻宣传管理、经费管理、企业人员聘用等方面完善制度25项,推动了省水利厅各项工作更加制度化、规范化。
二、聚焦反馈问题,全力推动整改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方针。
一是在节水优先方面,在全省范围开展高效节水灌溉摸底调研工作,全面总结全省高效节水灌溉工程的建设管理、管护和使用情况,针对问题提出对策和建议。根据用水户使用习惯和需求,重新确定工程灌溉形式,确保项目建设规划符合实际。加强行业监管,促进各地进一步落实工程管护责任,保证长效运行,对高效节水灌溉项目工程管护使用情况开展明察暗访,印发情况通报,进一步督促项目县(市)抓好工程管护工作,确保工程长期发挥效益,发挥节水成效。
二是在系统治理方面,认真谋划水利“十四五”规划和重大水利工程项目规划,加强与省直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的对接协调,努力确保水利规划项目的科学性和治理的系统性。持续督促地方政府切实履行花敖泡、道字泡、有字泡征收补偿主体责任,推动3个湖泡启动并完成征地拆迁工作。批复了花敖泡蓄水调蓄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工程概算总投资13.02亿元,现已完成投资4.5亿元。与生态环境部沟通对接,推动了查干湖水质等级确定。多次协调调度省直有关部门和编制单位修订完善《查干湖治理保护规划》,履行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政府决策咨询等程序,2020年10月,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查干湖治理保护规划(2018-2030年)》。
三是在两手发力方面,加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指导各地深入研究并积极运作符合条件的水利项目,最大程度拓宽水利投资渠道。印发了水利领域专项债券使用和吸纳社会资本投入的指导性文件,鼓励并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水利工程建设。梳理了水利工程申请专项债券、吸引社会资本投入项目清单,初步建立了101个项目、196亿元的水利项目库。2020年,全省落实水利领域专项债券资金48.65亿元,达到历史最高值,为水利工程建设提供了有力资金保障。组织各地对纳入国家名录的63条流域面积100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144个水面面积1平方公里以上湖泊划定河湖管理范围,为依法开展河湖监管奠定了空间基础。推动河湖“四乱”问题销号,深化河道治理成效。以河长制湖长制为抓手,将河湖“清四乱”作为日常工作常抓不懈。采取召开现场会议、成立督导工作组、明察暗访、印发通报等方式,进一步压紧压实各地责任。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河湖管理保护工作的紧急通知》《关于常态化规范化开展河湖“清四乱”的意见》,巩固河湖“四乱”清理整治成果,严防“四乱”反弹复发。推进《吉林省河道管理条例》修订,建立健全河湖常态化保洁等长效机制,加大河湖违法问题惩处力度,巩固规模以上河湖“清四乱”成果。
2.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
一是推动国家、省重大水利工程项目建设。完成了纳入国家水利改革发展“十三五”规划的月亮泡蓄滞洪区工程建设。积极协调国家部委和省直有关部门,下达哈达山松原灌区骨干工程2020年投资计划4.8亿元,已累计完成总投资的98%。对尚未完成的农村水电建设项目持续跟踪指导,对具备验收条件的组织启动验收。2020年完成安图县西江水电站、珲春市哈达门水电站、抚松县双河三级水电站机组启动验收,新增装机容量1.52万千瓦。“十三五”累计完成16座农村水电站建设,总装机容量6.39万千瓦,剩余的4座农村水电站建设工程将纳入“十四五”期间实施。充分总结水利发展“十三五”规划落实情况经验,科学设定规划目标指标,制订了省“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积极争取国家支持,已初步谋划了“十四五”18项重大水利工程和1000项面上工程,计划投资1055亿元。
二是解决农村饮水安全特别是贫困人口饮水问题。在2019年全省精准排查基础上,聚焦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一步梳理工作任务,压实责任,制定“施工图”“流程图”和“作战图”,明确时限节点,靶向攻坚,持续推动农村饮水安全保障落地见效,高质量完成工程建设任务。建立常态化督导暗访机制,成立3个暗访专班深入全省各县进行暗访排查,发现“点”上问题,及时督办整改。截至2020年6月底,全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饮水安全问题已全部清零。
3.加强对水利工程项目的组织领导和监督。
一是调整机构设置。撤销了省水利厅重点项目管理办公室加挂的中部城市引松供水工程建设管理局牌子,不再承担中部城市引松供水工程建设与管理、工程建设的组织实施和验收等职责,核销副处级领导职数1名。
二是推动水利工程项目如期完工和验收。建立了未完工和未竣工验收工程项目台账,印发了《关于做好省委巡视组反馈有关重大水利工程项目如期完工率和验收率低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快全省水利工程开复工建设的通知》,督促和调度各地抢抓工程开(复)工建设,明确验收责任单位及责任人,提出工作要求。采取“一县一单”形式对水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督促意见,明确整改工作要求和时限。截至目前,未完工的水利工程项目中有18项已经完工,未验收的水利工程项目中有40项完成验收工作。
三是加强水利工程项目设计变更管理。印发了《吉林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一般设计变更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规范了一般设计变更程序,明确了对不符合规定擅自进行变更或未按程序开展设计变更的工程不予备案的规定。强化对项目法人单位和设计单位的监督管理,加强设计变更文件审查,减少因设计漏项或设计深度问题发生的重大变更。
4.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修改重大水利工程初步设计审批决策程序,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水利建设项目审查审批工作的通知》,明确3000万元以上投资水利工程初步设计审批由厅长办公会议审议。在此基础上,进一步优化决策程序,修订完善制度,印发《关于进一步修订水利建设项目审批流程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明确水利投资计划分解建议工作流程的通知》,将列入国家层面的重大水利工程初步设计审批事项、大额资金拨付(投资计划分解)纳入厅党组会议审议内容。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厅党组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关于治水兴水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每月下发党建学习提示单,督促党员干部加强理论学习,强化理论武装。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东北振兴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落实省委“解放思想再深入、全面振兴新突破”教育实践活动有关要求,推动各基层党组织扎实开展教育实践活动。
2.围绕“智慧党建”推进学习成效提升。紧紧依托“新时代e支部”“学习强国”等平台载体,及时跟进学习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充分利用“新时代e支部”云课堂对理论知识进行学习和自测,检验学习成效。
3.抓好学习教育的测试验收。各级党组织召开理论学习会,围绕习近平总书记“16字”治水思路、“3·14”讲话精神、“9·18”讲话精神,谈认识、写体会,处级以上干部共撰写98篇心得体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新时期治水思路为测验内容,抽查360名党员干部的学习成果,组织理论测试,成绩良好率100%,优秀率89%,学习取得实效。组织党员参加2020年水法规知识大赛、“世界水日,中国水周”专项答题、网上理论测试等活动,促进了学习效果。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1.调整超职数配备干部。通过改任专业技术职务、交流调整等途径,解决了历史遗留的3名超职数设置的党组织书记问题。免去了2人的领导职务,调往其他单位改任专业技术职务,1人调整到其他单位任职。
2.规范干部调整交流。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程序,统筹考虑岗位需要和干部特点,力求做到人岗相宜。严格执行干部交流办法,对4名在同一岗位工作达到或即将达到8年的领导干部进行了调整交流。
3.严格执行干部监督制度。进一步规范干部诫勉工作,完善谈话内容和记录格式。对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人员进行调查和谈话,当事人及单位向党组作出情况说明。结合集中填报个人有关事项工作,将政策规定、填报需知、要求及样式装订成册,发放到每名应报告人员手中,确保如实准确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对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干部,严格按照《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在全厅进行通报批评。
4.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推动厅直事业单位对下属公司权属纠纷问题的调查研究,积极开展企业转制工作,通过无偿划转形式实现剥离,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集中统一监管。有关事业单位严格按照国家政策和文件精神,完善了咨询费管理制度,制订了统一的咨询费管理办法,完善了下属公司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技术咨询、人事招聘等规定,办理了所属企业设立的分公司的注销手续。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1.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防止“四风”问题反弹。
一是对直属事业单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开展调查核实,依据有关纪律规定进行处理,并将相关违纪违规情况,作为纠治“四风”典型问题在全厅范围进行通报,加强了警示教育。
二是开展公务用车管理情况专项自查。对厅机关和厅直属单位公务用车管理的11个方面突出问题进行逐一排查,对全厅161台公务车辆使用情况进行检查,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了公务用车的使用管理。
三是紧盯重要节日和关键环节,印发了《关于持续发力纠治“四风”确保2020年元旦、春节风清气正的通知》《关于清明节期间进一步严明纪律规定的通知》,开展自查自纠和专项抽查,对党员干部定期预警、及时提醒,保持纠治“四风”高压态势,持续加大监督问责力度。
2.整治乱作为、不作为问题。针对厅直属单位违规收取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等技术服务费问题,调查核实经营收入及支出情况,立即停止承接新的经营活动,将使用经营性收入购置的设备和形成的资产登记入账,纳入财政资产统一管理,将结余资金11.07万元上缴省财政。
3.改进工作作风,加强安全隐患排查管理。
一是加强对小型水库的管理。对全省小型水库进行普查,分析管理现状,完善管理制度,明确地方政府、主管部门和管理单位的安全管理责任,健全管护机制,落实管护责任,逐步规范承包经营行为。加大对小型水库的维修养护经费投入,2020年落实中央水利发展资金4605万元、省级资金70万元;2021年已落实中央水利发展资金4729万元、省级资金6959万元。
二是加强水库汛期调度运用监督管理。汛前,组织开展动员、培训和演练,进一步强化全省水库责任人履职能力,提高水库调度运用和防汛信息报送能力。汛期,加强对水库调度运用的监督管理,强化责任落实。2020年汛期,先后10次对水库超汛限运行情况进行通报,督促相关市县及时将水位降至汛限以下,确保水库运行安全。在提高防汛调度能力的同时,对在主汛期不服从调度管理的水库责任人进行了问责。省水利厅主要负责同志约谈了相关地方政府和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负责同志,提出了明确的整改意见和建议。属地县委、县政府责成县纪委、监委进行了立案调查,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了严肃问责。
三是完善防洪工程体系,提高江河防洪标准。认真做好防洪工程体系建设规划,对全省防洪薄弱环节进行了详细梳理,2020年,下达投资34.2亿元用于防洪短板工程建设,防洪工程体系得到加强和完善。
(五)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1.加强政府采购管理。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开展专题学习,聘请专家就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采购监管风险与控制等内容进行授课。将省直管的水利工程前期工作服务类招标采购等事项纳入厅党组决策事项。对存在未履行政府采购程序直接委托技术咨询服务问题的单位全省通报批评,对有关责任人员进行了追责。
二是推进问题整改。建立了具体项目台账,印发了《吉林省水利厅关于认真做好省委巡视有关水利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相关项目法人单位制定整改措施、推进问题整改、定期上报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对应招标而未招标的6家项目法人单位进行了全省通报批评,要求全省各级水利部门和项目法人单位认真吸取教训,切实履行职责。持续加强对招标投标活动监管,对造成严重后果的项目法人单位和市场主体,严格按照《招标投标法》《行政处罚法》查处。
2.整治围标串标问题。严把招标备案审查关,不断强化对招标工作的监督,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确保水利建设市场招标投标行为依法依规有序推进。加强对投标文件的管理,制定印发了《吉林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水利建设招标投标监管工作的通知》,对招标人、评标专家、投标人、中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和行政监督等人员提出具体要求。指导项目法人单位加强自身建设,开展廉政风险排查,防止在招标投标领域滋生腐败现象。
3.加大对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问题的监管和处理力度。
一是对问题整改情况“回头看”。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存在的质量问题进行“回头看”,对在建项目进行稽查复查,拆除了存在质量问题的建筑,已按照水利工程建设技术规范要求进行整改,经质量检测机构检测符合质量要求。
二是严格责任追究。按照分级管理、属地负责的原则,省水利厅及相关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有关建设项目法人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相关责任人进行了约谈问责,对有关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在全省通报批评,相关项目法人单位在全省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进度工作视频会议上作出检查。
三是进行经济处罚。项目法人单位依据合同对有关责任单位进行了经济责任追究,共计处罚金额15.40万元。
四是实施信用惩戒。依据《吉林省水利工程建设施工企业信用等级管理实施意见(试行)》,对有关企业的施工信用等级重新评定,信用等级由A级降为B级。
(六)反腐败斗争方面
1.党组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一是强化廉政风险防控。对全厅重要职能工作关键环节的廉政风险进行梳理,重新修订了《吉林省水利厅廉政风险防控手册》,着力从找、防、控三个环节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建立和完善审批与监管制度,全面公开重大水利工程项目的立项和初设审批、招投标监管、大额资金拨付、质量监督、工程验收等关键环节的廉政风险,加强制度建设,优化审批和监督程序,防范风险。
二是落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求,严格履行“一岗双责”,经常深入基层和直属单位进行调研,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加大对厅直属单位的管理和帮扶力度,帮助厅直属单位协调相关部门完成了下属公司的股权人变更事宜。
三是加大警示教育力度。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视察吉林时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落实省委十一届七次全会、省政府系统第三次廉政工作视频会议、省纪委十一届五次全会有关要求,总结工作,部署任务,驻厅纪检监察组通报了上一年度受理问题线索办理情况。定期开展教育,通报“四风”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例,观看警示教育片,以案明纪。
四是扎实开展巡察工作。厅党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重要论述和全省巡视巡察工作会议精神,推进巡察工作深入开展。为进一步强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驻厅纪检监察组、厅机关纪委联合组建了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储备库,解决了巡察人才配备难题。根据统一部署,省水利厅党组对下级党组织完成了2轮巡察,共巡察党组织8个。
2.驻厅纪检监察组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
一是强化政治监督意识,及时了解掌握省水利厅涉及“三重一大”的具体事项,监督推动“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严格执行。
二是准确把握“三转”职能定位,增强政治监督责任意识,创新监督方式方法,拓宽监督渠道,延伸监督触角,加大责任传导压力,提高发现和处置问题能力,保证全面从严治党向省水利厅基层单位延伸。督促厅党组调整了厅直属单位纪委书记工作分工,纪委书记不再分管业务工作。
三是针对党风廉政建设实际,对权力集中和问题线索较多的直属单位加强监督检查,及时约谈主要领导,对部分党员干部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切实强化廉政风险防控。履行监督责任,对新提拔任职的副处级领导干部进行了任职前廉政谈话。
四是区分性质加强直属单位的监督。区分参照公务员管理、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和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对19个厅直属单位实行分类监督,提高监督的针对性、实效性。结合政治生态调研,围绕权利运行和资金管理使用,组织厅机关和厅直属单位进行自查,加强了对权力运行情况的制约和监督。
五是加强问题线索规范管理和依纪依规处置。完善了问题线索处置会议研究制度,严格执行问题线索统一登记、统一管理、会议集体研究决定,严格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处置问题线索,切实履行纪检监察职能,发挥查处的威慑作用。
(七)上轮巡视整改方面
1.加大整改工作力度,确保整改工作落地生根。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主要负责人亲自挂帅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整改责任。建立问题整改台账,将巡视反馈问题同上轮巡视整改不彻底问题一并登记造册,挂账销号。每季度至少调度一次问题整改情况,确保按时限要求完成整改。
2.着力整治工程建设领域问题。针对不招标和涉嫌围标串标问题,印发了《吉林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水利建设招标投标监管工作的通知》,与省政数局沟通协调推进水利电子化招投标工作,安排专人与开发机构研究水利电子化招标流程和监管模式。先后3次召开座谈会,征求有关水利施工、服务中介机构的意见,完善电子化招标投标程序和流程。
3.推动财务往来款项清理。通过往来款对账询证、重新核查账务、清理核销部分往来款项,财务往来款项清理取得积极进展。目前,减少应收款1400.16万元、应付款6573.54万元。
三、持续发力整改,深化巩固成果
经过巡视,全厅上下进行了一次全面、深入的政治体检,整改工作进一步深化了对巡视工作的认识,认真纠正了自身存在的问题,更加明晰了今后的努力方向和前行路径。我们深知,目前整改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是初步的、阶段性的,特别是一些需要各方面合力解决的难点问题,还要一以贯之地强化制度落实,持续发力、巩固提升。
(一)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引把牢整改落实方向。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持续发力整改、深化巩固成果的重要讲话精神,为做好整改工作提供了遵循、指明了方向。省水利厅党组将把继续做好巡视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切实发挥在整改落实方面的领导作用,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始终做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严格按照省委要求,牢固树立“整改不力是失职,不抓整改是渎职”的理念,切实把整改责任扛在肩上,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责任落实,加大措施强化,切实把省委的决策部署真正体现在整改落实的全过程和各领域,确保整改意见落地生根。
(二)以综合措施强化确保整改落实深入推进。整改虽初显成效,后续工作仍任重道远,需要继续坚持目标不变、节奏不改、尺度不松、力度不减,驰而不息地强力推进。要加强组织领导,厅党组成员仍要充分发挥自身带头示范作用,强化指导监督,狠抓任务落实,加大推动力度。处室和单位仍要继续发力、久久为功,进一步抓好负责范围内的整改任务落实,确保一抓到底。党员干部要把自己摆进去,不当局外人,切实发挥整体合力,形成齐抓共管的整改工作格局。要分类推进实施,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不束之高阁,适时组织“回头看”,做到再督查、再巩固、再提升,确保问题不反弹;对受客观因素制约需要长时间完成的整改任务,对照整改方案确定的目标及时限,加大力度,强化措施,确保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内完成,取得实效。要强化督促检查,定期调度整改情况,及时了解工作进展,敢于动真碰硬,聚焦难点问题,精准持续发力,特别是要对整改效果不明显、进度缓慢的问题责任人,按有关规定严肃问责,要以咬定青山不放松的韧劲,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整改落实工作。
(三)以补齐制度短板巩固整改落实成效。加强制度建设,建立长效机制,是确保整改落实取得实效的根本之策。要在规范权力使用上做文章,围绕招投标、设计变更、项目安排等关键廉政风险点,有针对性地加强制度建设,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最大限度减少权力寻租空间,切实把权力关在制度笼子里。要在确保制度时效性方面下功夫,结合巡视整改落实,对现有的制度进行一次大梳理,对行之有效的继续坚持,对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或存在明显漏洞的,要逐一进行优化完善。要在制度执行方面多用力,坚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没有例外,对违反制度的人和事,一经发现,严肃查处,坚决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切实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431-84994032;邮政信箱:吉林省长春市卫星路3726号吉林省水利厅;邮编:130022;电子邮箱:ssltrslgbc@163.com。
来源:吉林省水利厅